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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通过国家级评定

发表时间:2019/1/18 10:05:00

       近日,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生产的“鲁晶”、“雪玉春”牌食用海盐申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顺利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第三方专家组评定。

生态原产地产品是指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的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包括原产地标记产品、原产地名称保护产品、生物物种起源产品、具有历史传承的名、优、特产品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产品等。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是近年来国家质检总局贯彻落实党中央“五位一体”总布局,以国家公信力为担保,推出的一项全新的产品保护制度,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不仅引导生态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而且赋予了产品差异化的竞争优势。

专家组一行对公司申报产品的生产基地、加工过程进行了实地考察,对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并从绿色环保、资源节约、原产地特征与特性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评估。专家组通过文审、现场评审后,对公司基地良好的生态环境、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保护生态环境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公司生产的“鲁晶”、“雪玉春”牌食用海盐基本符合《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导则》等规定,一致通过了评定。

公司通过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后,获得保护的产品可加贴“PEOP”标志,具有可追溯性,且产品的生态特性能够满足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的高端需求,具备更高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极大推动了公司品牌形象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