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盐业协会荣获省管社会组织评估4A等级
发表时间:2016/7/29 9:00:40
为更好地推动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作用,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鲁民函〔2014〕318号)要求,我省在省管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开展社会组织评估试点工作。
7月15日,我省社会组织评估总结会在济南举行,社会组织共设有五个等级,山东省盐业协会荣获4A等级,同时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格,其中5A等级社会组织14家、4A等级社会组织52家、3A等级社会组织27家。获得4A级以上的社会组织可以简化年度检查程序,获得3A级以上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政府购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