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全省盐业企业防洪防汛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6/9 11:28:29

各会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2021年汛期主要降雨区在北方,我省气候状况总体偏差,汛期降水较常年偏多1-2成,极端天气过程偏多,暴雨引发洪涝、山洪和城市内涝风险大,预测黄河中上游可能有较大洪水,海河流域可能有较重汛期,而且可能会有1-2次灾害性台风过程。

        按照省政府领导关于防洪防汛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省盐企防洪防汛工作,各盐业企业,特别是海盐生产企业和位于地势低洼地带、泄洪区、河道两侧的生产及批发企业要深刻汲取2019年“利奇马”台风带来的洪涝灾害惨痛教训,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响应各级政府防洪防汛部署,做好防洪防汛工作。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进一步细化完善防洪防汛应急预案。针对海盐企业盐田盐垛防洪防汛和其它生产批发企业车间库房防雨防涝做好针对性防范和应急预案;落实防洪防汛措施和物资储备,加固防洪防汛设施;加强值班值守以及与驻地防汛指挥机构联系和信息沟通,严格执行防汛工作领导带班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防洪防汛演练;切实做好盐业企业防洪防汛和抢险救援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盐业企业安全渡汛。

       各企业要主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盐企防洪防汛存在的困难,确保汛期正常生产供应和安全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