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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变更办理事项操作流程

发表时间:2019/4/19 9:56:42

       根据《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1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下放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工作的通告》(工信部消费〔2014〕10号)等文件精神,操作流程如下。

1. 法人、单位名称变更。由企业提出申请,提供材料:变更申请书、政府或有关部门对人员变更的任免文件、营业执照变更材料等。

2.批发企业地址变更。由企业提出申请,提供材料:变更申请书、营业执照变更材料等。情况特殊的,可组织专家按照《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相应条款的要求,对新的地址进行现场检查。

以上变更事项由省工信厅受理, 符合要求的予以办理变更手续。原食盐定点企业证书(正、副本)上交后,发放新证。

提交材料,一式两份,由省盐业协会汇总初审后报省工信厅。
 

省盐业协会联系人:王莹,0531-58691732

省工信厅联系人:王文芳,0531-86126230